古代兵役制隨著歷史發展而不斷變化,但在古代有一種兵役制很科學,此兵役制就是府兵制,既解決了兵源問題,又節省了軍費開支,而且戰時能戰,平時能耕。唐朝時也繼承隋朝的府兵制,但卻在唐朝第二盛世中取消,削弱了唐朝的統治。
由來府兵並非緣於隋朝,府兵制的發明者是西魏北周,那時的府兵要有軍籍,而且家屬隨營轉移,編為軍戶,住手軍坊,不屬州縣管轄。楊堅開國後,他於開皇十年(590年)頒布詔書:「隋末喪亂,宇縣瓜分,役車歲動,遑休息。兵士軍人,權置坊府,南征北伐,居處無定。家無完堵,地罕包桑。恆為流寓之人,竟無鄉里之號。朕甚愍之。凡是軍人,可悉屬州縣,墾田籍賬,一與民同。軍府統領,宜依舊式。」(《隋書》)
楊堅在西魏北周府兵制的基礎上,對府兵進行了改革。而按照楊堅的詔書,軍人除了另外有軍籍,而且他們服役的地點、任務和職責,依舊由軍府管理,同時軍人的家屬也列入州縣的戶籍,與其他民戶一樣可以按照均田令佔有土地。此時軍人平時耕作,每年有一定時間輪番宿衛。到了戰時,就要出征殺敵。但軍人都要免租。從征時軍人要自己帶好物資和軍糧,家屬仍然要納租稅。
隋朝的府兵制已經有了重大改革,改變了過去兵民分治,而實行兵民一體。把府兵制與均田制結合起來,既促進了耕地,又促進府兵服役的積極性。這是一種建立在均田制基礎上的軍事制度。由於取消了軍戶,府兵可以從一般民戶中挑選,不用再局限於西魏北周時那種世襲軍戶制,使兵的來源更廣,財政負擔減少,鞏固了王朝的統治。
任務唐朝雖然延續了隋朝的府兵制,但唐朝也進行了改革。由於府兵從民戶徵集,唐朝時每三年徵集點驗一次。對缺的兵額進行補充,服役的年齡「二十一入幕,六十齣軍」,也就是六十就可不用當兵了。
據《唐律疏議》記載,唐朝徵兵的標準:「財均者取強,力均者取富,財力又均,先取多丁」。這種徵集標準就很科學了。府兵訓練由折衝府負責,《舊唐書》記載:「居常則是皆習射」,每年冬季時,由朝廷集中起來進行檢閱,檢驗訓練水平。
那麼府兵的任務有哪些呢?
一是輪流到京城宿衛,稱為「番上」。也就是輪流到京城當守軍。《新唐書》記載,「番上」主要由兵部負責,以遠近給番,500里以內的為「五番」,500里以外至1000里為七番,1000里以外至1500里為八番,1500里以外至2000里為十番,2000里以外為十二番。所有遠近不同的番,一次輪流宿衛都是一個月。
所謂的「五番」是指一府內參加宿兵的軍人分為五組,每組宿衛一個月後再輪換,一年之內每組輪到兩次多。而「十二番」就是12組輪流,一年之內每組輪到一次。
《唐六典》也記載了府兵的宿衛任務及方式,「五百里內五番,五百里外七番,一千里外八番,各一月上。二千里外九番,倍其月上。」
《唐六典》與《新唐書》說法差不多,也就是說離京城近的府兵,到京城輪流宿衛的就多,而距離越遠的府兵,次數越少。
府兵另一個任務就是戍守邊防,出征作戰。由於守衛邊防重鎮需要的兵力多,單純靠邊境地帶的兵源,顯然不夠。因此,唐朝要從各府中調府軍去守邊。
府兵戰時出征,他們與地方軍、邊防軍一起,成為唐朝邊防的主要軍事力量。但從戰鬥力來看,府兵的戰鬥力要強於地方兵和邊防兵。貞觀四年(630年)李靖大敗突厥,取得了陰山戰役的勝利,然後他以匡道折衝府蘇定方的200名騎兵為先鋒,直插突厥牙帳。641年,唐朝與吐谷渾一戰中,府兵發揮了其強大的戰力。《唐會要》記載:「果毅都尉席君買帥騎百二十襲擊吐谷渾丞相宣王,破之,斬其兄弟三人。」
衰弱雖然府兵征於民,但其有著嚴格的訓練、檢閱及宿衛制度,因此,府兵無論是經驗還是戰力應稱得上唐朝的「一把利劍」。但唐朝府兵並非常備軍,他們除了宿衛、守邊的任務外,平時還要參加農耕。農閑時他們進行軍事訓練,並沒有荒廢軍事訓練。雖說叫「兵農合一」,但每一名府兵都知道他們的職責與任務是打仗,因此絲毫不敢懈怠。誰荒廢了武功,或許戰場死的可能性最大。
唐朝時府兵服役也和隋朝一樣,本人免除租役,但家屬不免。而且府兵出征時,除了朝廷發給的戰馬、甲、弩、矛等武器裝備外,他們都要自備糧食和其他裝備。據《新唐書》記載,唐朝府兵出片時自備裝備有:「火,備六馱馬。凡火,具鳥布幕、鐵馬盂、布槽、鍤、鋤、鑿、碓、筐、斧、鉗、鋸皆一,甲床二,鐮二。隊具火鑽一,胸馬繩一,首羈、足絆皆三,入具弓一、矢三十、胡祿、橫刀、礪右、大錐、氈帽、氈裝、行藤皆一,麥飯九斗,米二斗。皆自自;並其介胄戎裝藏於庫,有所征行,則視其入而出給之。其番上宿衛者。惟給弓矢、橫刀而已。」可見在唐朝的府兵負擔很重,為國打仗,還要自備裝備及糧食。不過這些負擔,擋不住府兵戰場上奮勇殺敵。在古代也有一股精神,這種精神教育很管用。府兵知道,守不好邊,他們家屬也遭殃。但還有一種說法,如果府兵消極對待,懲罰也嚴格,民戶取消,無田可種。可見戰鬥力來源於為生存而戰。
唐朝府兵免除的租役根本不夠自備的裝備所用,但唐朝還有一種激勵制度。唐朝初期,殺敵立功的府兵受到獎勵可得到勛品、勛田,一定程度上對府兵也是一種補償。當然還有一種激勵更大,只要你勇猛無比,就能升戶,從一介府兵或為唐朝武官。此後在戰場上就能獲得戰俘和財物。唐初形成了「富室強丁,盡從戎旅」。
唐朝府兵來源主要是六品以下官員子弟和地主、富農子弟,不要以為他們有官當了,有大量田產而消極抵制服兵役,反而這些富裕人家的孩子願意當兵,而且很積極。俗話說無利不起早,他們目的就是借當府兵而陞官,有官職了致富不成問題。
唐高宗時,府兵制有所弱化,主要還是李治發動的戰爭很多,很多府兵超過退役年齡。660年,李治還下令取消府兵的待遇,這就造成了「戰死無人問」的情況,當然也沒有「敕使弔祭,追贈官爵」的待遇。
對於李治的做法,664年,檢校熊津都督劉仁軌上書:「州縣每發百姓為兵,其壯而富有,行錢參逐,皆亡匿得免;貧者身雖老弱,被發即行。」劉仁軌所說的府兵制出現問題的現狀,一些有錢人雖然踴躍報名參軍,但卻通過行賄手段,讓老弱農民來代替他們,府兵的戰鬥力。
消失唐朝初年,特別是李世民當皇帝時,府兵對於唐朝貢獻很大,因為他們自備糧食和物資,保證了兵源,也減少了大唐王朝的開支,保持強大的武裝力量。又由於唐朝軍權集中在皇帝,而軍府則主要在關內,當時唐朝直接控制的力量很強大。而且採取分番抽兵法,對農業生產也基本沒有影響,當時老百姓服兵役的勞苦比較均衡,這在李世民執政時,這是一種好的兵役制。
在唐朝初期,府兵戰鬥力極其強悍,而且唐朝對外戰爭接連取得勝利。但由於均田制在李治後期被破壞,農民耕地不足成為制約唐朝的府兵制的發展,府兵制也失去了基礎。老百姓無田可種,必然變貧困,也承受不了如此繁重的兵役負擔。而番上宿衛和戍邊出征的府兵,也失去了往日的戰鬥力,《新唐書》記載:「番役更代,多不以時」,而且府兵受到歧視和虐待較為嚴重。《資治通鑒》記載:「府兵入宿衛者,謂之侍官,言其為天子侍衛也。其後本衛多以假人,役使如奴隸;其戍邊者,又多為邊將苦使,利其死而沒其財。」一些軍府制的農民為逃避兵役,他們遷到未設軍府的州縣,府兵的兵源到了無兵可征的境地。
唐玄宗天寶八年(749年),拆沖府由於沒有可訓的府兵,李林甫奏停折衝府上下魚書,要求停止對府兵的徵發,廢除府兵制,採取募兵制代替府兵制。從此,唐朝府兵消失。
結語從唐朝府兵的消失看,帶有農耕文明的深刻烙印。府兵消失並不能怪唐玄宗的無能。唐朝的兩個盛世在李世民與李隆基兩個皇帝時出現。盛世並不僅僅代表經濟繁榮,而且也帶來很多問題。比如人口必然增多,而人口迅速增加後,唐朝的耕地有限,如果在有限的土地上分配更多的人耕種,民戶手中的耕地必然減少,而耕地減少,農民受苦,府兵就拿不出自備物資裝備為朝廷效命。連飯都吃不上了,還當什麼兵。
所以說,盛世之下也有隱憂。到唐玄宗時,面對府兵制存在的問題,不得不採取募兵制解決這一問題,要知道開荒種地沒有幾年時間,根本不可能快速解決唐朝國防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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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與地辯證關係,唐朝軍制下的邊防軍為何被稱為「一把利劍」?
古代兵役制隨著歷史發展而不斷變化,但在古代有一種兵役制很科學,此兵役制就是府兵制,既解決了兵源問題,又節省了軍費開支,而且戰時能戰,平時能耕。唐朝時也繼承隋朝的府兵制,但卻在唐朝第二盛世中取消,削弱了唐朝的統治。
由來
府兵並非緣於隋朝,府兵制的發明者是西魏北周,那時的府兵要有軍籍,而且家屬隨營轉移,編為軍戶,住手軍坊,不屬州縣管轄。楊堅開國後,他於開皇十年(590年)頒布詔書:「隋末喪亂,宇縣瓜分,役車歲動,遑休息。兵士軍人,權置坊府,南征北伐,居處無定。家無完堵,地罕包桑。恆為流寓之人,竟無鄉里之號。朕甚愍之。凡是軍人,可悉屬州縣,墾田籍賬,一與民同。軍府統領,宜依舊式。」(《隋書》)
楊堅在西魏北周府兵制的基礎上,對府兵進行了改革。而按照楊堅的詔書,軍人除了另外有軍籍,而且他們服役的地點、任務和職責,依舊由軍府管理,同時軍人的家屬也列入州縣的戶籍,與其他民戶一樣可以按照均田令佔有土地。此時軍人平時耕作,每年有一定時間輪番宿衛。到了戰時,就要出征殺敵。但軍人都要免租。從征時軍人要自己帶好物資和軍糧,家屬仍然要納租稅。
隋朝的府兵制已經有了重大改革,改變了過去兵民分治,而實行兵民一體。把府兵制與均田制結合起來,既促進了耕地,又促進府兵服役的積極性。這是一種建立在均田制基礎上的軍事制度。由於取消了軍戶,府兵可以從一般民戶中挑選,不用再局限於西魏北周時那種世襲軍戶制,使兵的來源更廣,財政負擔減少,鞏固了王朝的統治。
任務
唐朝雖然延續了隋朝的府兵制,但唐朝也進行了改革。由於府兵從民戶徵集,唐朝時每三年徵集點驗一次。對缺的兵額進行補充,服役的年齡「二十一入幕,六十齣軍」,也就是六十就可不用當兵了。
據《唐律疏議》記載,唐朝徵兵的標準:「財均者取強,力均者取富,財力又均,先取多丁」。這種徵集標準就很科學了。府兵訓練由折衝府負責,《舊唐書》記載:「居常則是皆習射」,每年冬季時,由朝廷集中起來進行檢閱,檢驗訓練水平。
那麼府兵的任務有哪些呢?
一是輪流到京城宿衛,稱為「番上」。也就是輪流到京城當守軍。《新唐書》記載,「番上」主要由兵部負責,以遠近給番,500里以內的為「五番」,500里以外至1000里為七番,1000里以外至1500里為八番,1500里以外至2000里為十番,2000里以外為十二番。所有遠近不同的番,一次輪流宿衛都是一個月。
所謂的「五番」是指一府內參加宿兵的軍人分為五組,每組宿衛一個月後再輪換,一年之內每組輪到兩次多。而「十二番」就是12組輪流,一年之內每組輪到一次。
《唐六典》也記載了府兵的宿衛任務及方式,「五百里內五番,五百里外七番,一千里外八番,各一月上。二千里外九番,倍其月上。」
《唐六典》與《新唐書》說法差不多,也就是說離京城近的府兵,到京城輪流宿衛的就多,而距離越遠的府兵,次數越少。
府兵另一個任務就是戍守邊防,出征作戰。由於守衛邊防重鎮需要的兵力多,單純靠邊境地帶的兵源,顯然不夠。因此,唐朝要從各府中調府軍去守邊。
府兵戰時出征,他們與地方軍、邊防軍一起,成為唐朝邊防的主要軍事力量。但從戰鬥力來看,府兵的戰鬥力要強於地方兵和邊防兵。貞觀四年(630年)李靖大敗突厥,取得了陰山戰役的勝利,然後他以匡道折衝府蘇定方的200名騎兵為先鋒,直插突厥牙帳。641年,唐朝與吐谷渾一戰中,府兵發揮了其強大的戰力。《唐會要》記載:「果毅都尉席君買帥騎百二十襲擊吐谷渾丞相宣王,破之,斬其兄弟三人。」
衰弱
雖然府兵征於民,但其有著嚴格的訓練、檢閱及宿衛制度,因此,府兵無論是經驗還是戰力應稱得上唐朝的「一把利劍」。但唐朝府兵並非常備軍,他們除了宿衛、守邊的任務外,平時還要參加農耕。農閑時他們進行軍事訓練,並沒有荒廢軍事訓練。雖說叫「兵農合一」,但每一名府兵都知道他們的職責與任務是打仗,因此絲毫不敢懈怠。誰荒廢了武功,或許戰場死的可能性最大。
唐朝時府兵服役也和隋朝一樣,本人免除租役,但家屬不免。而且府兵出征時,除了朝廷發給的戰馬、甲、弩、矛等武器裝備外,他們都要自備糧食和其他裝備。據《新唐書》記載,唐朝府兵出片時自備裝備有:「火,備六馱馬。凡火,具鳥布幕、鐵馬盂、布槽、鍤、鋤、鑿、碓、筐、斧、鉗、鋸皆一,甲床二,鐮二。隊具火鑽一,胸馬繩一,首羈、足絆皆三,入具弓一、矢三十、胡祿、橫刀、礪右、大錐、氈帽、氈裝、行藤皆一,麥飯九斗,米二斗。皆自自;並其介胄戎裝藏於庫,有所征行,則視其入而出給之。其番上宿衛者。惟給弓矢、橫刀而已。」可見在唐朝的府兵負擔很重,為國打仗,還要自備裝備及糧食。不過這些負擔,擋不住府兵戰場上奮勇殺敵。在古代也有一股精神,這種精神教育很管用。府兵知道,守不好邊,他們家屬也遭殃。但還有一種說法,如果府兵消極對待,懲罰也嚴格,民戶取消,無田可種。可見戰鬥力來源於為生存而戰。
唐朝府兵免除的租役根本不夠自備的裝備所用,但唐朝還有一種激勵制度。唐朝初期,殺敵立功的府兵受到獎勵可得到勛品、勛田,一定程度上對府兵也是一種補償。當然還有一種激勵更大,只要你勇猛無比,就能升戶,從一介府兵或為唐朝武官。此後在戰場上就能獲得戰俘和財物。唐初形成了「富室強丁,盡從戎旅」。
唐朝府兵來源主要是六品以下官員子弟和地主、富農子弟,不要以為他們有官當了,有大量田產而消極抵制服兵役,反而這些富裕人家的孩子願意當兵,而且很積極。俗話說無利不起早,他們目的就是借當府兵而陞官,有官職了致富不成問題。
唐高宗時,府兵制有所弱化,主要還是李治發動的戰爭很多,很多府兵超過退役年齡。660年,李治還下令取消府兵的待遇,這就造成了「戰死無人問」的情況,當然也沒有「敕使弔祭,追贈官爵」的待遇。
對於李治的做法,664年,檢校熊津都督劉仁軌上書:「州縣每發百姓為兵,其壯而富有,行錢參逐,皆亡匿得免;貧者身雖老弱,被發即行。」劉仁軌所說的府兵制出現問題的現狀,一些有錢人雖然踴躍報名參軍,但卻通過行賄手段,讓老弱農民來代替他們,府兵的戰鬥力。
消失
唐朝初年,特別是李世民當皇帝時,府兵對於唐朝貢獻很大,因為他們自備糧食和物資,保證了兵源,也減少了大唐王朝的開支,保持強大的武裝力量。又由於唐朝軍權集中在皇帝,而軍府則主要在關內,當時唐朝直接控制的力量很強大。而且採取分番抽兵法,對農業生產也基本沒有影響,當時老百姓服兵役的勞苦比較均衡,這在李世民執政時,這是一種好的兵役制。
在唐朝初期,府兵戰鬥力極其強悍,而且唐朝對外戰爭接連取得勝利。但由於均田制在李治後期被破壞,農民耕地不足成為制約唐朝的府兵制的發展,府兵制也失去了基礎。老百姓無田可種,必然變貧困,也承受不了如此繁重的兵役負擔。而番上宿衛和戍邊出征的府兵,也失去了往日的戰鬥力,《新唐書》記載:「番役更代,多不以時」,而且府兵受到歧視和虐待較為嚴重。《資治通鑒》記載:「府兵入宿衛者,謂之侍官,言其為天子侍衛也。其後本衛多以假人,役使如奴隸;其戍邊者,又多為邊將苦使,利其死而沒其財。」一些軍府制的農民為逃避兵役,他們遷到未設軍府的州縣,府兵的兵源到了無兵可征的境地。
唐玄宗天寶八年(749年),拆沖府由於沒有可訓的府兵,李林甫奏停折衝府上下魚書,要求停止對府兵的徵發,廢除府兵制,採取募兵制代替府兵制。從此,唐朝府兵消失。
結語
從唐朝府兵的消失看,帶有農耕文明的深刻烙印。府兵消失並不能怪唐玄宗的無能。唐朝的兩個盛世在李世民與李隆基兩個皇帝時出現。盛世並不僅僅代表經濟繁榮,而且也帶來很多問題。比如人口必然增多,而人口迅速增加後,唐朝的耕地有限,如果在有限的土地上分配更多的人耕種,民戶手中的耕地必然減少,而耕地減少,農民受苦,府兵就拿不出自備物資裝備為朝廷效命。連飯都吃不上了,還當什麼兵。
所以說,盛世之下也有隱憂。到唐玄宗時,面對府兵制存在的問題,不得不採取募兵制解決這一問題,要知道開荒種地沒有幾年時間,根本不可能快速解決唐朝國防問題。
歡迎各位看官批評指正,圖片來源網路,版權歸原作者。